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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河南省高等学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教办体卫艺〔2021〕1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我院2019级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评定。现将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 因2019级学生实习不在校,如果测试需全部返校,但因疫情防控要求,学生暂不能返校。因此,2019级学生测试评定原则上以学生第一年在校测试成绩为准,并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颁发等级证书。
-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逾期不予处理。
- 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由学生所在系部汇总后反馈至基础教学部宋红霞老师处。
教务处 基础教学部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4月12日